劳务报酬,是劳动者用汗水浇筑的生存根基,容不得分毫拖欠。然而,现实中部分雇主却将法律判决视为儿戏,妄图以“踢皮球”“玩失踪”逃避责任。近期,龙安法院通过“科技+铁腕”组合拳,成功执结一起典型劳务费纠纷案件,彰显司法为民的决心与力度。
木工李师傅、张师傅受雇于包工头王某与合伙人刘某,完成23000元开槽劳务后,二人以“款项未到”“与我无关”为由推诿半年。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刘某仍换号码、躲行踪,试图让判决沦为“空头支票”。申请人经过多方打听,找到王某现住址后,执行干警连夜驱车将其带回法院。面对“列入失信名单、高铁飞机禁乘、司法拘留15日”的法律威慑,王某额角冒汗,当场向申请人支付全部劳务费。
“蹲了无数次门,不如法院一次执行!”李师傅紧握执行款的双手,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最好注解。当前,法院正通过“线上查控+线下攻坚”“信用惩戒+刑事追责”的组合策略,构建“不敢赖、不能赖、不想赖”的法治环境。劳动者遭遇欠薪时,请坚信:法律永远是最坚实的靠山!
法律小贴士: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欠薪需先行清偿;恶意欠薪数额较大且经责令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