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推行“法官有约”制度以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法官有约”常态化运行。截至2025年6月20日,该制度运行已三个月,累计开展12期,取得实质成效。
接待领域全面覆盖
“法官有约”活动开展以来,龙安法院坚持每周三提前公示,每周五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约见,确保了活动的稳定性和公信力。累计出勤法官14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316人次,涉及案件257件。接待法官队伍专业覆盖民事、刑事、行政等主要审判领域。执行局创新改革,创立全市首家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法官采取每日接待模式,专门处理执行案件相关咨询与诉求,以“审判+执行”双约见模式实现接待领域无死角、全覆盖。
服务内容精准聚焦
活动接待内容聚焦群众司法需求的核心痛点,包括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法律问题咨询服务;解决当事人在审案件中的程序性疑问;对败诉当事人生效裁判文书判后释法答疑;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化解矛盾;对执行案件终本后续管理、续封、和解及强制措施的查询答疑,让当事人对程序更清楚,更明白,让司法更公开。
实质化解成效显现
活动不仅提供了咨询平台,更成为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前哨站”。通过法官与群众的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已成功促成14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引导4起案件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辖区内案件上诉率与去年同期相比由8.30%下降至5.67%,下降2.63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率由0.42%下降至0%,下降0.42个百分点,一审裁判被改判率由1.162%下降至0.557%,下降0.605个百分点,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由0.111%下降至0.052%,下降0.059个百分点,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更高质、更高效,案件审判质量得到切实提升。
典型个案彰显实效:高效化解建房纠纷
2023年5月,施工方杨某受雇于胡某为其建造房屋,双方约定建造工资总计为53080元,按进度支付。2024年10月房屋竣工时,胡某以房屋存在漏水、屋檐防水有缺陷等质量问题为由从建造余款中扣除相关费用,而施工方杨某则坚持当时验收均合格。双方沟通多次无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以龙安区法院每周五“法官有约”接待日为平台,约见双方到院进行面对面沟通,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谁都不肯让步。承办法官果断决定,通过“面对面释法+背对背调解”,由书记员作为“信息中转站”传达有效诉求,法官分别向双方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施工方房屋质量问题,同时应该向房主说明,其有权要求施工方承担维修义务,但不能以此为由无限期拖欠建房款,对于合理维修范围内的费用可从剩余款项中扣除。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施工方杨某同意扣除维修费3000元让房主自行维修,双方当事人对该调解方案均表示认可,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房主胡某当场向杨某支付5万元。随着款项到账,双方当事人微笑言和,这起持续半年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此案正是“法官有约”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当庭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体现。
龙安区法院“法官有约”活动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升审判质效、源头化解矛盾、优化司法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悉,下一步,龙安法院将持续深化活动内涵,优化运行机制,拓展服务效能,努力将“法官有约”打造成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亮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