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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载丹心书写司法为民华章

发布时间:2025-05-29 11:48:30







    在龙安区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她用二十余载的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就是张小桢。她宛如一束温暖而坚定的光芒,照亮了司法为民的道路,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初心如磐,牢记使命

    “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与使命。”这是张小桢始终坚守的信念。在法院工作的二十多个春秋里,岁月悄然染白青丝,但她对司法事业的热忱却从未减退。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她深知,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多年来,她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等诸多荣誉。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执着追求。

    在张小桢的职业生涯中,有许多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人故事,其中两起案件尤为令人印象深刻。

    那是一个涉及16名农民工讨薪的系列案件。原告刘某等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薄弱,没有注意保存和固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张小桢了解到,这些农民工在三伏天顶着酷暑完成工程后,血汗钱却被包工头一拖再拖。包工头张某仅认可部分工人在其工地上干过活儿;对工程量有异议,却又不配合重新测量和提供建筑图纸。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张小桢多次与包工头沟通、协调,向其释法明理。在反复调解和调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她巧妙利用举证责任规则,最终在一个月之内快速作出判决。16名农民工兄弟顺利讨回了血汗钱,并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

    另一起是原告系外地人的交通事故案件。原告李某来自山东省,在安阳市送货时因车辆故障下车查看,被殷某骑摩托车撞伤,致两处十级伤残。被告殷某家庭贫困,摩托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且自身也在事故中摔伤致残,根本无力对李某履行近十万元的赔偿义务。而李某的大货车保险齐全,但由于殷某怠于起诉,山东省当地保险公司迟迟未进行保险理赔。

    为了让受伤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张小桢积极与法律援助律师协调,为殷某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最终,殷某获得赔偿款123913.39元。这笔赔偿款不仅使李某申请执行殷某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也缓解了殷某的经济困境。双方当事人均对张小桢予以点赞,而她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温度和公平正义。

    勤勉敬业,无私奉献

    “徒法不足以自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一名法官的使命。”张小桢始终牢记这句话,面对日益增长的办案任务和压力,她放弃了大量的休息时间和正常节假日,将八小时之外的时间也投入到办案当中。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迄今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在工作中,她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对于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弱势群体案件,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快审快结,尽快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于涉企案件,她尽量压缩审理周期,通过快速、公正的审理,尽最大努力维护营商环境。

    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张小桢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立案后至开庭前,她积极释法明理,开展庭前调解;庭审后,她在对证据和法律适用精心研判的前提下,进一步耐心调解,力争案结事了。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政治坚定,忠诚担当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张小桢深刻认识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人的信仰、价值取向、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决定性影响。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过程中,她始终保持公正司法的态度。担任员额法官以来,她办理过各类民商、行政、执行案件。在不同年份,她办理的案件类型和数量各有不同,但无论案件多么复杂,她都能做到依法依规处理,所办案件不存在超审限、引发矛盾激化以及违法违纪现象。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党员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每一束光芒都熠熠生辉。”张小桢正是那一束温暖的光芒,照亮每一个需要法律帮助的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小桢,这位在司法岗位上默默耕耘的法官,用她的坚守、担当和奉献,书写了一曲司法为民的壮丽篇章。她的故事,激励着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在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实现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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