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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10:59:03


马丽:

上诉人霍建伟就(2024)豫0506知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二月五日

 

公告单位: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雷莹莹  电话:0372-2097052

邮寄样报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昌大道与梅东路交叉口向西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邮政编码:455000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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