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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0 14:52:19


罪犯王金钢,男,1978年1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经查,罪犯王金钢患有:1、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合并靶器官受损):血压平均值196/125㎜Hg;2、靶器官损害:尿微量白蛋白与肌酐比值升高:1138↑㎎/g;3、伴临床疾患:视网膜病变、2型糖尿病。王金钢患病久治不愈、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情形。决定将罪犯王金钢暂予监外执行,待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予以收监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三日。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的次日起在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372-2097069;监督电话:0372-2097106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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