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17:45:07
尹龙龙:
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钢人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尹龙龙、刘会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506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公告单位: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雷莹莹 电话:0372-2097052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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