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保障权利人胜诉利益实现的重要手段,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受到保护。执行中应因案制宜,刚柔并济,为当事人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妥善化解矛盾,彰显司法温度,是执行法官的工作职责所在。
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吴某申请执行汤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其名下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后,被执行人深感生活不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进行还款,但因无法一次性履行大额还款,提出用其名下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偿还吴某,并且承诺在15天内贷出款项。同时由其儿子承担担保责任,在其筹款期间法院暂不查封。
经过慎重考虑,执行法官对汤某的执行还款方案进行了分析。在该案未执行完毕之前,首先,被执行人未必能从银行贷款成功,其次,若未实现还款,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父子二人同时成为被执行人,将会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执行法官将上述考虑详细讲与被执行人,汤某听后不仅意识到自己考虑不周,牵扯家人,更对执行法官为自己分析感动不已,表示会想法筹措款项,抓紧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积极和申请执行人沟通,考虑到汤某有主动还款的意向,希望吴某能进行一些沟通义务,促进案件的一次性履行,吴某也十分理解。一周后,被执行人汤某主动联系法院,一次性全部履行了该款项。吴某15万余元的债权得到了实现,并向执行团队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龙安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在案件中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更做到了双方满意,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