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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04 12:05:03


2023)0506刑更11号


被告人张熙悦,曾用名张二妞,女,1991年7月1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2021年11月15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506刑初255号刑事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熙悦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因处于哺乳期,于2021年12月29日被本院暂予监外执行;因怀孕,于2022年3月24日被本院暂予监外执行;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于2023年10月20日被收监执行,现羁押于安阳市看守所。

2023年10月26日,安阳市看守所以张熙悦被诊断患妊娠状态,异位妊娠待排为由,向本院提出对罪犯张熙悦予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2023年11月6日,被告人张熙悦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经查,河南省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11月7日对罪犯张熙悦的妊娠检查等病情进行医学诊断,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刑医鉴【2023】450号妊娠医学诊断意见书(附开封市中心医院超声医学影响诊断报告单、检验报告单),鉴定结论为:宫内早孕。罪犯张熙悦确系正在怀孕的妇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将罪犯张熙悦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之日止)。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予以收监执行。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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