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8 15:39:51


被告人张熙悦,曾用名张二妞,女,1991年7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42********,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住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建业春天里小区。因涉嫌组织卖淫犯罪,于2021年4月7日被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取保候审;经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9月8日被取保候审。(因被告人张熙悦尚处哺乳期)经本院决定,于2021年10月12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11月15日被我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因处于哺乳期,于2021年12月29日被本院暂予监外执行;因正在怀孕,于2022年3月24日被本院暂予监外执行;于2023年10月20日被收监执行。2023年10月26日,安阳市看守所以张熙悦被诊断患妊娠状态,异位妊娠待排为由,向我院提出对罪犯张熙悦予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并提交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罪犯张熙悦于2023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三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372-2097018

通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刑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59777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