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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时代的传统送达者

发布时间:2023-10-07 09:31:24













    在法律定义上的“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近些年来,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法院的深度运用,电子送达以成为主要送达方式。据之前河南法院一份通报,全省法院电子送达率已达95%以上。95%,指标不可谓不高,成果不可谓不大,而剩下5%的线下送达,确也事关全局,同样影响着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整体效率,关系着诉讼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事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在龙安区法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几千起,而若按5%的统计概率可知,由于当事人没有智能终端等种种原因,无法进行电子送达的案件约有几百件。按最低概率每案两人、每人要去1.5次才能有效送达来算,每年需要线下找人直接送达将会近千人次。这些需法院工作人员外出的直接送达,同样由送达中心的干警来完成。他们既不开庭审案,不撰写裁判文书,甚至常年不在办公室,他们会在偏远乡村跋山涉水,于漫长黑夜蹲守找寻。他,就是其中一员。

    外出送达,大多是在外地,冬寒夏暑、起早贪黑、星夜兼程是常有的事。按照常规,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先要去当地派出所调户籍,再到村里询问,耐心且细心地将一份份送达诉讼文书送到当事人手里。对实在找不到的当事人,就将现场情况拍照留存,为随后的公告送达等进一步措施固定证据。今年5月,他和同事就“跑”出五天、两省、六案的“硬核”加速度。他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在默默的为司法审判提质增效,给法官办案减负释压,以高效的送达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保护,让公平与正义尽快得以体现。

    “不积溪流无已成江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点石成金,滴水成河。和大多数默默奉献在审判台后面的法院工作人员一样,他和他们点滴的努力,也都是为法院审判事业在做应有的支撑,在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倾力付出。让光影鉴证,他是送达员——王科。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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