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曾有人说,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是正义的代言人,是法治的守护者。也有多人认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和审判员。而他,就是一名基层法院审判庭里深耕劳作三十七年,又几乎干过法院每一个业务“口”,当过庭长,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在法院司法“最后一道防线”上的一名资深守卫者。
三尺平台决百讼,一纸判决安万民。法官,在一般人印象里,就是手握法槌坐堂判案。殊不知,在这“坐堂判案”背后,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艰辛与劳作。传询、调查、勘验、调解,这大多是在庭前;开庭、判决、送达、答疑,大多在庭上或之后。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理念,“办好一案教育一片”,这仅是审判职能的一部分。发挥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平安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宣法普法,更是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其实,法官不是“官”。
行出于己,名出于人。相机的镜头,虽能生动直观,但要说要拍下一个人的全部,却是不可能的。尤其是一个人的觉悟和成就,更显无法表现。几天的跟踪拍摄,想用光影定格他办案的精彩瞬间、他的喜怒言欢,似也茫然。偶然间,在人事部门的一份鉴定中,看到有关他这段话:“2020年至今(2023年7月)新收案件906件,结案889件,未结38件,结案率达到95.9%。所办民事、行政案件无论在办案天数、调撤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均保持全院先进,发回改判率位居全院最低行列。所办案件,无自身因素引起案件当事人上访情况发生。仅去年,就四次荣获院审判之星称号。”由此,我们似乎找到了闪光的焦点。鉴定里,还这样写道,他“坚守廉洁底线,坚定对法治的信仰与敬畏,坚持法官职业操守,秉持法律至上、人民至上的办案理念,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耕耘,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和担任审委会委员工作当中,以自己近三十七年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以一名优秀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严格要求自己,以法律为武器服务和保障了一方群众的平安和诉求。”我们早就知道,他的清正,在院里是公认和敬慕的: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不收受案件当事人的任何礼金、礼品。这些,都很难用镜头呈现。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多年来,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像谭艳、宋鱼水、赵筝等先进代表,他们理想信念坚定,不忘初心使命,坚持公平正义,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拼搏奉献用青春和热血铸就了一座座丰碑。他,虽不及他们闪亮,而他,确和他们一样普通。他就是,龙安区人民法院的老法官——郑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