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本案为保险合同纠纷。河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某人寿保险公司安阳公司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被保险人郭某为该银行单位职工,于2022年12月22日在家中因煤气中毒不幸身故。郭某家属刘某等人事后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求被告某人寿保险公司安阳公司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资料后,以出险不符合条款规定中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为由,拒绝赔付。原告刘某等人不认可保险公司的理赔结论,无奈之下,向本院提起诉讼。法院充分发挥“法院+银保监会”“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委派“总对总”安阳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心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派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在知晓了案件的基本的情况后,保险公司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郭某是否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认为郭某的家属在发现郭某死亡后,未打110、120进行处理,而且不同意尸检,不能确定郭某是疾病原因还是意外导致死亡,于是做出不予理赔的决定。刘某等人表示其亲属和村里人都可以证明郭某确实因为煤气中毒死亡,双方僵持不下。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告知刘某等人,无法满足其全部诉求,刘某等人表示愿意就理赔金额作出让步,调解员又以保险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为由,并且从人文关怀出发,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刘某等人意外身故保险金16万元为清,案件得以成功化解。事后,刘某等人表示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与银保监会充分发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密切配合,高效联动,让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了实效,也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维权观念,主动选择多元解纷机制,促进金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