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申请人冯清某、冯茗某与被执行人冯某飞抚养费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冯某飞作为申请人冯清某、冯茗某的父亲未按照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人冯清某、冯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申请人均为未成年人,所以申请人的母亲黄某作为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参与本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龙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查控并司法冻结被执行人冯某飞名下1千余元存款,该院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人冯某飞取得联系后向其说明案情,被执行人冯某飞表示同意与申请人的母亲黄某当面到法院协商解决此事,被执行人冯某飞表示暂时无法悉数还清,愿意先付一小部分,剩余部分分期履行直至偿还完毕,申请人的母亲对其当面偿还的数额表示太少,不同意达成和解,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冯某飞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送拘的体检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在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申请人的母亲黄某一人带两个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抚养费不到位,最后受苦的还是孩子。”被执行人冯某飞听到此番话,态度发生转变,最终表示因自己现在生活确实困难,同意当场转给申请人的母亲黄某1万元,并在第二日再转给其1万元,剩余的分3个月悉数还清,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和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