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是一种作风,也是一种态度和精神,更是一种担当。自安阳两级法院今年推行判后答疑工作以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败诉方思维”,坚持“有疑问、必答疑、有答复、必及时”工作原则,倾心倾力重视当事人的各种疑问,以求极致的精神检视司法行为,推动判后答疑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开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答疑工作中,该院推行答疑首问负责制,即案件承办法官是判后答疑第一责任人。6月8日下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晔在本院判后答疑室对其本人承办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件为被告人面对面做判后答疑工作。秦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处罚,本次判后答疑过程中,王晔院长针对被告人的以往经历和在本次犯罪中的犯罪金额、作用、法定情节等被告人质疑和关心的问题,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一一详细进行了释疑,并重点就证据采信、量刑结果以及寄语其安心改造、重新做人做了循循善诱的讲解。被告人当场表示口服心服,认罪服判,不再上诉,并下定决心积极改造、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龙安法院院长大员上阵,亲自面对面与被告人释疑解惑,通过判后答疑,将司法延伸到判后,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真正彰显了法律既有温度又有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