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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步云鞋垫有限公司诉安阳市北关区某批发部一案

发布时间:2022-11-25 15:14:48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初,安阳市北关区某批发部工作人员购进460双“步云”牌鞋垫。2021年11月30日,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新乡市步云鞋垫有限公司举报到安阳市北关区某批发部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450双举报人举报的“步云”鞋垫。新乡市步云鞋垫有限公司提供了步云牌鞋垫真品样品,并对所查封扣押的鞋垫进行了鉴别辨认,提供了《鉴别辨认证明报告》,鉴别结果为:“涉案商品非我步云公司生产,亦非许可他人生产”。2022年2月8日,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告安阳市北关区月玲袜子内裤批发部作出安市监罚[2022]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5月23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新乡市步云鞋垫有限公司的起诉,经过开庭审理,安阳市北关区某批发部无法提供供货人的有效信息。庭后法官又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安阳市北关区某批发部当场赔偿新乡市步云鞋垫有限公司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二、典型意义

商标是对消费者大众的承诺,对技术、内在和外观质量的保证,是企业的“脸”,供消费者认知、选择、评判和监督,商标注册和使用,必须始终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商标的保护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共识,但对于小规模经营者,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依然缺乏相关商标保护意识。对此,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判中注重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引导市场主体尊重创新,有效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审判的力量。

 

责任编辑:安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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