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承诺:
一、完善多元解纷
加强诉调对接,扩大多元解纷合作范围,不断提升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单位和组织的纠纷联动化解力度。
二、深化诉讼服务
推进全流程线上诉讼服务,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小程序、互联网庭审系统等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网上庭审,提升审判执行效率;简化退费流程,实现诉讼费应退尽退早退。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律减半预收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管理规定,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企业采取缓交等帮助措施;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粘贴绿标签,进一步加快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三、提升审判质效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管,加大对随机分案、开庭、合议、送达、期限变更等主要节点的监管。加大案件速裁力度,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缩短审理周期,节约诉讼时间成本。
四、慎用执行措施
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执行信息管理、网上拍卖等互联网平台,优先查询、快速冻结涉企案件可供执行财产,保障涉企案件有效执结;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持企业“造血”功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等保稳定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五、转变工作作风
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等不良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干预他人办案;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杜绝一切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和行为。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