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后,龙安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部署,并对该项活动的开展提出三项要求,切实加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一、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对此类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服务,要求全体干警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局意识,把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来看待。
二、对此类案件进行排查登记,落实“四个保护”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全面、优先、特殊、延伸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公开开庭,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儿童妇女的良好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