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近一段时间以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注重办案质效,一心将司法为民实事办实。
今年6月初,龙安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接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席某和被告孙某等人一案中原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却因24万元钱对簿公堂,最终在本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两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去年3月,孙某因在山西生意资金周转问题急需用钱,向原告周转借款共14笔款项,分别原告以支付宝、微信完成向被告银行转账共计26万余元。被告给原告出借据二张,借款后被告于2022年3月中下旬还款三万五千元,至今未还,席某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此借款,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席某想要回欠款,又想尽量维持和孙某之间的友情,经咨询,她来到龙安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护权益。
负责本案的调解员在与原告、被告联系沟通后,了解到被告因为近几年门店经营不善,无法一次性凑齐所有款项。调解员从友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开导,告诉被告要重情守诺,不能因为失信失去友情,又向原告说道,朋友一时有难要宽容对待,帮助她渡过难关;同时从法律的角度向被告讲述了有关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偿还债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失诚信,因为借钱和朋友关系闹僵,实属不该。最终经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本案全部结清,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今后,龙安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立案阶段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持续深入贯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成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