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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表彰决定 : 龙安法院“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发布时间:2022-03-15 08:59:41




    日前,河南省委作出决定,对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进行表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获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以人民为中心,在龙安区法院,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致力于将“智能化”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深度融合,进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龙法经验”,有效提升了审判和执行工作质效,受到省高院胡道才院长的充分肯定,并引发国内各级媒体的高度关注。在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暨队伍教育整顿中,以“智慧龙法经验”为着力点,切实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用“智慧”快捷化解每一起纷争。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渠道,采取整合社会资源、搭建诉调对接网络等方式,诉源治理及繁简分流成效显著,收案总量下降明显。与乡镇、社区专职调解员,村级网格调解员对接,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提前介入民间矛盾化解,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的龙安区法院是当地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面旗帜、河南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市域治理先进法院、党建先进法院。先后被河南省高院评为“通联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网上办公办案工作突出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工会评为“机关党委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21年度工作,被河南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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