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法院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工作效率,积极构建评查问责工作长效机制,以案件评查问责为手段,全面加强案件评查问责工作,在高效审判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一、建立常设评查机构,强化监督机制
案件质量评查问责是一项具有监督功效的管理体制,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于及时发现、纠正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为此,专门成立了我院评查问责办公室,为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确保案件评查问责工作扎实开展
开展多项评查,确保效果。我院评查问责办公室坚持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由评查问责办公室组织、协调专、兼职评查员和相关审判庭对已结生效案件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我院将建立评查、通报、讲评、问责、绩效考核为一体的案件评查问责工作体系,把案件评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司法绩效考核,设置专项考核指标,作为法官个人、审判部门审判绩效考评内容,加大权重,严格考核,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