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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为企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0-04-08 08:44:18


龙安区法院积极为企业提供良好司法服务,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慎重审理涉企案件,大力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组织民商事法官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0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及建议卡800余份,积极审理涉企案件,追回拖欠款共计2700余万元,切实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了全区经济建设大局。

一是开辟快速通道,实行“一简三优”。“一简”即简化案件立案审理程序,对重点企业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上门解疑释惑、上门调解;“三优”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二是加强法律指导,多元处理纠纷。指定民事审判法官深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适时对企业经营者、劳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引导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有效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

三是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化解纠纷。经常性开展涉企纠纷矛盾排查和调处,及时化解,防止纠纷成诉,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信用的投资环境。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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