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安区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探索审判管理体系化建设,秉持精细化指导、数字化管理、计量式考核的审判管理思路,持续多点发力科学管理,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审判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党组会、审委会、法官专业会三维一体,助力精细化审判指导
一是建立部门负责人党组会汇报制度。坚持党组统揽全局、把关定向、督办落实的以上率下职能作用不动摇。实行院领导集中谋划、集中部署、一体推进常态化工作,党组会议召集、研判设有专项议题研究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工作,以实绩、问题为导向,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直接对接院领导班子汇报专项工作,集中研讨,为有序科学合理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全局性引领。2020年全年召开党组会44次,研讨党建11次,审判质效15次,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纳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确保干警履责有据、行权有度。
二是专业法官会议召开常态化。实行专业法官会议例会制度,打开为审判团队咨询把关、统一标准、监督管理专业日常制度性服务平台,确保审判权力运行全程在轨。推动形成经验传递和有效监督的制度合力。今年以来,龙安区法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7次,讨论案件314件,法官会议已成为龙安区法院法官审判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
三是健全审委会规范化机制。探索法官会常态管理与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的有效统一,修订完善《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过滤程序,切实发挥审委会对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减少审委会研究个案比例。建立检察长列席制度。针对疑难复杂或社会敏感、法律适用有学术讨论价值的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旁听实现法检系统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有效发挥审委会审判管理、统一裁判标准功能。2020年龙安法院共召开审委会12次研究案件24件,检察院派员列席3案3次。
二、节点管控、案件评查、常态监督,实行严密式审判管理
一是依托大数据节点管控,严把案件效率。审判工作上依托审判流程信息管理平台大数据流,对审判流程管理进行信息化精细管理,对收案、结案、庭审直播、文书上网等关键流程节点提出时限要求、流程标准,设立超审限案件、长期未结案件提前预警周通报制度,对办案用时较长的由法官适时进行预警提醒,严把诉讼效率;执行上每日常态执行“早评晚报”制度,早上明确各干警工作计划,下班前汇总工作进展并解析遇到的工作难题,做到依托大数据流管理好每个小组、每名干警不同的工作方向,做到干有方向、干有目标,力争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案件都有人管、有人办、有人催、可追溯。
二是探索案件评查制度同行,持续提升审判质量。设置个人自查、法官互查、审委会旁听庭审评查三项常态化评查活动,通过日常查阅案卷、季度交叉阅卷、随机庭审流程观摩梳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就是否存在差错问题和案件审理是否可进一步优化等形成具体意见,坚持刀刃向内,直面短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同时,将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法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和岗位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实绩作为考核直接导向。
三是持续树牢院庭长监管,务求重点案件质效统一。制定《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以院长、庭长为不同主体具体列明其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权限,以制度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权限,源头上杜绝超范围、超越授权干涉个案事情发生。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具体30小项案件)”可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查阅审理报告等行使个案监督权的具体情形,院庭长对合议庭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视情况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况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保障重点案件通过合法监督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干预过问记录填报机制。推行过问案件直报机制,内网首页设置直报系统飘窗,畅通信息即时上报渠道。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实行常态化填报统计,做到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三、分类管理、动态考核、奖惩并重,计量式考核实现办案、管理良性运转
结合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对员额法官制定34项考核指标,对法官助理、行政人员制定14项考核指标,实现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每月绩效分类监督,并且工作量折算与绩效奖金发放相挂钩,建立了指标清晰、鲜明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正向指引作用,有效激发了法院队伍竞争意识。同时根据每年重点工作、上一年短板问题每年初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对于短板弱项、重点工作赋予较大分值,努力加强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年终给予表彰,使绩效考核指标对干警正确履职起到正面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