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7月20日上午10时,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4号审判庭外大雨如注。而庭内,该院副院长刘渊承办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按时开庭。
开庭的案件并不复杂。今年3月11日21时15分,被告李某驾驶轿车沿朝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紫薇大道交叉ロ南时,与同方向、同车道行驶的原告王某驾驶的轿车追尾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原告王汝梅受伤的交通事故。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受伤后,前往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阳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因该交通事故共支付54998元。经查,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安阳某物资有限公司,且被告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投有交强险。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其损失,被告拒不赔偿,原告为维护自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案件虽不复杂,但开庭前的准备,刘渊还是费了点心思。一大早,冒雨赶到单位的她,就开始准备上午的开庭。当时,因降雨量很大,路面已积水严重。她就找出上午开庭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在征求了双方意见,都同意开庭后,才做的开庭决定。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付清原告。
连日来,安阳出现罕见持续性强降水天气过程。7月19日20时到22日19时,全市平均降水量341.8毫米,其中,700毫米以上站点1个,600毫米~700毫米站点12个,最大降水量出现在北关区六十五中站点,最大降水量781.2毫米。7月21日至22日,安阳24小时累计降雨量超过500毫米。受本次降水影响,安阳市城区严重内涝,交通中断,许多车辆被泡,铁路、公路及市内公共交通停运。
灾情就是命令,审判即是责任。
当前,在龙安区法院,党史学习教育正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早已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正在显现。在灾难面前,借助信息化手段,为他们提供安全贴心的司法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诉讼平台,不断推进落实便民举措,着眼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合法权益,是龙安区法院的果敢抉择。
几天来,龙安区法院线上线下立案数198件、通过各种形式调解开庭134件、执行案件106件。质胜于华,行胜于言。龙安区法院在洪水内涝灾害发生以来,在抗洪的同时,以他们对法律的敬畏和坚守,保得了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