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龙安法院向两名老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21-06-13 08:55:11








    6月11日,在“七一”党的生日来临之际,为让老同志深切感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上门为岳锁元和武秋荣两名符合条件的老同志隆重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由于两位老同志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在院举行颁授仪式,龙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玉鑫,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闵文庆及党务专干高洁一行,亲自上门颁发。进到两名老同志家里,在说明来意并进行了简单交谈后,分别举行了庄重简朴的颁授仪式,向他们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和他们合影留念。

    在随后的座谈慰问中,周玉鑫、闵文庆亲切询问了他们的身体、生活情况。已90岁高龄、60年党龄的岳锁元同志不禁的讲起了那时刚进法院的情景,从几个人一支笔一叠纸开始起步为群众办案,到现在法院的辉煌和队伍强大,心里也是无限感慨,感慨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队伍的强大。

    周玉鑫、闵文庆也讲到,能从老党员身上深切的感受到“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学习老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和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我们党员干部只有坚决遵守廉洁奉公的为政准则,自觉践行无私奉献的道德操守,不堕青云之志、不忘做人之本、不谋一己之私、不移公仆之心,不负党旗下的庄严承诺,才能真正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个响当当的光荣称号。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向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龙安区法院按照关于纪念章颁发的有关要求推进颁发工作要求,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69158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