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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让虚假诉讼“无处藏身”

发布时间:2021-02-22 15:16:24


近几年,虚假诉讼案件类型日趋广泛,虚假诉讼不但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加剧社会诚信危机,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活动,浪费了司法资源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虚假诉讼行为,让虚假诉讼现出原形。

2021年1月,龙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了一起葛某某与安阳市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精准识别案件中的关联信息,进行司法调查和走访,剖析案件的本来“面目”,让虚假诉讼的“真相”浮出水面。

案件当事人葛某某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虚构借款事实,伪造借款协议,诱使安阳市某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协议上盖章。又根据该借款协议,使安阳市某公司做为借款人向葛某某两次出具借据,依据上述证据,葛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当事人葛某某和案外人通过虚构借款事实伪造证据,企图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属于虚假诉讼。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作出了驳回葛某某诉讼请求的判决,案件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已生效。在本案审结后,对葛某某及案外人各罚款1万元,强化了对虚假诉讼的震慑力。

虚假诉讼作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龙安区法院将关口前移多措并举,做好虚假诉讼前端防范,强化证据审查,加强风险提示,形成防范虚假诉讼体系化工作机制,盯准虚假诉讼“七寸”,让虚假诉讼无处遁行!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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