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龙安法院:上班期间干“兼职” 机智法警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0-11-05 09:44:52


11月3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法警来到安阳县一建筑工地上,向一包工头“推销”消防器材。上班期间干“兼职”?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名包工头于某,是本院案件的被执行人。于某于2011年通过中间人向李某借款3万元,约定月息二分,期间于某给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及部分利息在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双方引发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于某分三次向李某结清全部款项,但于某分文未付,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警多次到其住所地均未找到于某行踪。11月2日晚上,李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于某在安阳县承包了一处工地,正在施工。机不可失,3日早上七时,三名法警驱车赶往上述工地,待李某确定于某无疑后,一名法警着便衣上前与于某攀谈,向其“推销”消防器材。于某信以为真,与便衣法警相谈甚欢。便衣法警突然亮出工作证时,于某傻眼了。还没等他缓过神儿,另外两名身穿制服的法警便将于某带上了警车。

将于某拘传回法院的途中,三名法警告知于某,如果积极还款,可与申请人李某面谈;如果继续拖延、躲避执行,将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于某听罢连忙认错,表示今天一定还清。当天中午,于某筹齐全部案款,如数交到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0227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