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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07-15 16:48:35


段艳明(41050********)

本院受理原告刘志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06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东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责任编辑:安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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