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和谐、有序、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龙安区法院立足本职工作,在“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推出四项亲民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提醒告知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增强维权意识,预防上当受骗。
一、 广泛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宣传版面、资料、典型案例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理性、健康、绿色消费,同时告诫群众在进行任何消费活动时都要小心谨慎,不能贪图便宜,应到质量有保证的正规厂家、商场购买物品,勇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 开辟立案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利用辖区传统庙会及法制宣传进社区等节日和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地点设立法律咨询讲座,帮助群众解决日常消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处理;路途遥远或当事人行动不便的,可以电话立案,也可以预约立案,使侵权案件尽快进入审理程序,还群众一个公道。
三、 人性化措施维护群众权益。对于受损害严重的当事人,我们在缴纳诉讼费方面采取减、免、缓等措施,让案件能够顺利进行,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四、 提出司法建议,让不法行为遁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总结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合理的司法建议,让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构建和谐、健康、有序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