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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行政庭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时间:2010-03-08 08:25:34


近日,龙安区法院行政庭为贯彻全省法院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本院的安排部署,对可能涉及农民工权益、工资等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案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为此,行政庭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对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的涉及农民工权益、工资等案件,而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而诉讼到院的案件,只要基本证据具备,及时立案。

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尤其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职工工资的案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积极受理,并根据省高院的通知,执行费不再预收。

三、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都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依法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邢黎静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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