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21时45分,被执行人陈某在新郑机场候机大厅被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法警和机场民警带出,待交接手续完成后,执行法警连夜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陈某拘留至安阳市拘留所。
陈某向申请人张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利息月息1%,陈某承诺只要张某需要用钱,她随时还款。然而当张某购房真的需要陈某赶快还款时,陈某却不知所踪,更别提还款的事了。张某只能诉诸法律。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本息,陈某逾期未履行,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从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反馈的信息均显示陈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张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陈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就已经预定了5月27日晚上从郑州飞往昆明的航班。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5月27日下午16时,执行法警驱车直接赶往新郑机场,在与机场派出所民警沟通后,查询到陈某预定的是当晚22时的航班,并已经通过安检进入候机大厅后,执行法警在民警的协助下成功找到陈某,并带到机场值班室。与民警办完交接手续后,执行法警带着陈某马不停蹄的赶回安阳。
返程途中经查看陈某手机,其微信账单记录显示,仅一笔专业去皱美容支出就1万元。自己的日子过的这么逍遥自在,丝毫不考虑当初借钱给她的张某的处境,更不把生效法律文书当回事,28日凌晨2时30分,陈某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