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针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新形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及时推出四项措施,为司法鉴定工作提质增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流程,根据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建立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三统一”工作程序,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立案、办理到归档的整个流程做出详细规定,实行一案一档制度,及时将案件建立电子卷宗,对于一些鉴定时限较长的案件,为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发送案件催办函,实现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 保障流程信息通畅。为提高委托鉴定案件的结案率,在委托部门、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间建立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比如对委托方需要解决的问题、当事人的诉求、受委托中介机构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交流,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或执行,达到了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备选机构的监督,防范于未然。为更好的对备选机构监督、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邀请院纪检、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整个选鉴流程并见证有关鉴定结论。将案件承办人填写的《备选机构评价表》中对于鉴定机构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推动技术鉴定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本院实际,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典型、疑难案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动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撰稿和投稿的积极性,营造全员参与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更好地发挥司法鉴定对全院审执工作的推动作用,为司法改革的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