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龙安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4-23 14:23:21


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整体水平,龙安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在全院深入开展为期100天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

算清经济账  当场即履行

2017年初,王某从张某处购买硅渣,货款共计48000元,但未能按时给付货款。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只偿还了2000元,便以生意亏本没钱为由长期拖欠剩余的46000元,张某无奈将王某起诉到龙安区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支付张某货款本金及利息,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9年417日,王某被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告知王某,如果今天再不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将以其未如实报告财产和拒不履行义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轻则拘留,重则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下王某慌了神,赶忙转变态度,答应当天一定把本金付清。见王某有了诚意,张某也念及两人合作多年的情分,自愿放弃了利息部分。王某心里明白,如果继续拖着不还,万一被拘留,不仅丢人,还会少挣十天半个月的钱,实在划不来,当即联系家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清了剩余全部货款,该案得以执结。

事故致人受伤  拒不赔偿被拘留

2016年7月,被执行人高某驾车搭载申请人王某等人,途径滑县高速路段与前车追尾,王某在事故中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王某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至龙安区法院。法院判决高某赔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高某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4月18日,高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态度十分恶劣,自称这个赔偿款不该全由自己承担,不给钱是因为生活困难。执行干警经过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在对其进行询问后得知,高某现在每月有3500元左右的收入,却对赔偿事宜不闻不问,丝毫不把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当回事,当天被司法拘留。

推行律师调查令  推进阳光司法

在杨某申请执行李某借款纠纷一案中,杨某的委托代理人律师在调查李某的房产登记信息情况时遇到了阻碍,向龙安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执行干警在审查其申请调查的范围和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后,于417日依法向该律师签发了调查令,并明确了调查令的有效期限,同时向执行指挥中心拍照备案。

律师当天就依据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对李某名下的房产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于18日申请法院进行查封。龙安法院通过出具律师调查令对被执行人的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不仅为案件的下一步执行打下了基础,同时也缓减了法院执行局查询财产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更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有效推进了阳光司法。

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坚持现案办理和积案清理同步推进,通过多办案、办实案、实办案,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平的获得感。截至目前,我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4次,已成功执结案件83件,到位标的额1855万余元,司法拘留5人,开展百日竞赛活动的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5981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