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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全面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6 14:44: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通过多渠道、全覆盖的宣传“组合拳”,让依法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深入人心,在全区形成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龙安区法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院长李东华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助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对内,在法院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通告及宣传标语,让全院干警深入了解扫黑除恶斗争的意义、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全院合力。对外,组织干警积极参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他们深入乡村、学校通过上法制课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黑恶势力的危害性、重点打击的十余类黑恶势力,及举报电话,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龙安区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扫黑除恶宣传”传播优势,以新媒体为主阵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提升专项宣传教育的渗透力;通过图片、文字等方式,让扫黑除恶宣传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举报线索。

龙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坚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对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摸排核查,在前期对刑事案件摸排核查的基础上,将摸排范围扩大到民商事、执行案件,进一步深挖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律,不断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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