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由新乡市文明办副主任常中宜、周口市文明办志愿者服务工作科科长任宏阳等人组成的河南省文明办检查组,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对该院“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龙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姚宏斌,龙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华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龙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区、廉政教育室、法心驿站书吧、干警体训中心等场所,听取了李东华院长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姚宏斌部长就龙安区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补充介绍。
龙安区法院于201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他们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狠抓思想教育,提升队伍素质;强化便民措施,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做好中心工作;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办公环境;拓宽活动载体,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精神文明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措施,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在全院上下营造了“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风尚,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职业素养发生了可喜变化,整体精神风貌蓬勃向上,推动和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良性发展。
检查组一行对龙安区法院在文明单位创建和保持中所做工作给予了肯定。他们认为,龙安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抓住了创建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创建基础扎实,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开展到位,真正做到了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抓手,使法院工作与文明创建相结合、相促进。同时,检查组还对龙安法院的文明创建工作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及建议,希望该院在今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能够更上一层楼。
最后,李东华院长表示,将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为新起点,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领导垂范、上下齐动的文明创建氛围,促进龙安区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