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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联合执行力促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18-08-07 16:09:51


近日,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的大力配合和协助下,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彩公司)与山东菏泽嘉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嘉华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后,因嘉华公司却未能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引发纠纷,诉至龙安区法院。嘉华公司对已生效判决文书置若罔闻,安彩公司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嘉华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均石沉大海,案件未取得实质进展。7月下旬,安彩公司驻鲁职工发现嘉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行踪,执行干警闻讯连夜开车奔赴山东菏泽,在牡丹区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终于在杨某经常出入的一家宾馆将其控制,并于当天凌晨将其拘传至牡丹区法院。在牡丹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牡丹法院执行干警结合全国法院打击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和手段,对杨某进行了严厉地说服教育;同时讲明了一旦公司及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的经营发展、合作投资和个人生活都将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番思想斗争过后,杨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安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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