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法院执行局改革创新措施方案
2016年是法院改革创新年,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并为了提高本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龙安法院执行各个部门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分别提出了确实可行的改革创新方案。龙安法院执行局2016年的改革创新法案如下:
l 在内部组织上的改革创新
1、制定执行联动机制,召开执行联席会议。在执行各类案件的过程中,需要各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如:公安机关、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各类银行等。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只有高效的配合,才能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使案件能及时得到履行。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向我区党委汇报,在我区党委和政府的相互印照下,我院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立案、审判、执行三部门积极沟通,减少案件在执行阶段的难度。特别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时,由于过去在立案、审判阶段中,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只载明每月要支付多少元钱的抚养费,没有载明孩子的具体出生年月,一旦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义务一两月,申请人就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的执行工作将进入持久战中不能自拔。还有,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如果情况允许,是否应该要求履行的一方提供相应的抵押,这为我们在执行阶段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尽可能的调解,并尽可能的让当事人当庭履行等等,这样能减少我们的执行压力。
3.、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提升执行队伍的公信力。结合高院下发的“两学一做”的践行和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反贪腐”专题教育活动与本院向全体干警和家属倡议的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在平时的庭务会议中以及在外出学习参观中加强廉政教育,严守执行纪律,这对维护法院整体形象尤为重要,同时更对于促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l 在外部执法程序或过程上的改革创新
1、集体出动、严守执行纪律、保持廉洁形象。执行分局内设综合管理组、财产查控组、执行实施处置组、执行裁决组 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实施案件异地执行,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我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
2、阳光执法,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执行各类案件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政法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院监督等。就比如本院于2016年7月7日,龙安区法院召开追赃退赔新闻发布会,积极主动地邀请河南法制报、安阳日报、安阳晚报等媒体记者、部分群众、被害人及其家属参加发布会。
3、 信息化执法,有效运行执行指挥中心,确保远程指挥中心系统畅通,网络财产查控发挥最大效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录必录。按照执行指挥中心技术维护、网络司法拍卖、网络财产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录入等专项工作,配备专门人员,实行定人、定岗。
4、加强执法宣传力度。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把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宣传出去,既起到法制宣传作用,又能提高司法公信力;既起到震慑作用,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又能减少法院的执行压力,同时加大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庭审进行公开上网,使民众更亲身体会庭审的威严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