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硬挺到底法院也拿我没办法,十五天到了就把我放回家了。谁知道这次法院动真格的了,手腕硬起来‘老赖’就没好日子好过了。我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再也不敢拿法律不当回事,也不敢跟它‘硬碰硬’了”。被执行人李某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了错误,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被提前解除拘留。
2015年12月初,李某雇佣的货车司机申请人黄某和郜某一起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到湖南省拉货。货物装好后,在运输过程中,因汽车燃气压力过低,动力不足,黄某便从驾驶室内移动到后边的气罐上开增压阀。结果因气罐表面光滑,黄某不慎从货车上约3米的高处摔下,造成黄某全身多处受伤、颅脑重度损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黄某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第4、5胸椎压缩性骨折构成八级伤残;左下肢损伤构成九级伤残。经评估,黄某需二人护理,护理期限为300天。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黄某19万余元;雇主李某赔偿黄某各项损失14万余元。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已经到位,黄某却对赔偿事宜一拖再拖,黄某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其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甚至玩起了“躲猫猫”。在麦收时机将李某拘传到法院后,李某不是说自己没钱,在外面还有债务没还,就是说法院判的赔偿金太多了。干警苦口婆心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也丝毫没有对李某产生作用,一副要钱没有,硬挺到底的态度。加之李某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财产,法院遂将其司法拘留。
十五天的拘留期将满时,李某以为法院没招了,到期只能把自己放了。谁知道因其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又依法向其送达了拘留十五天的通知书,这下李某懵了。本来还心存侥幸,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没想到法院惩治‘老赖’的态度这么坚决,手腕这么强硬,我以后可不敢给法律对着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