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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村委会案件

  发布时间:2017-10-18 11:53:34



10月17日,经多方努力,龙安区法院成功执结申请人张某诉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1995年3月及7月,村委会分两次收张某父亲张某某集资款共计10000元。2016年,张某以该集资款未能全部退回起诉到龙安法院,要求被告退还本金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因村委会没有收入来源,无法支取现金给付张某,张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了解基本案情后,执行干警一方面安抚张某的激愤情绪,一方面做村两委的大量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进行调解。在执行干警主持下,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听取了村民张某的诉求,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给付义务。经调解,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圆满执结,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近年来,涉及村委会的执行案件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关键因素。村委会系村民自治组织,尤其是偏远乡镇,收入极其微薄,维持其日常开支尚且困难,对债务偿还更是有心无力;加之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法院执行活动消极对待,致使执行工作难以有效开展。针对这一现象,龙安法院有效利用下乡走访、巡回开庭,法制宣传、平安建设等时机,大力普及法律常识,说理教育与严厉打击并用,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护法、拥法,积极推进全民法治建设, 营造和谐有序、良性循环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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