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了一个世纪,我的钱法院的同志给我要回来了!这高科技就是好啊!动动手指头就能查开几百里地以外谁的账户有多少钱,太厉害了!本来这个钱我觉得都打水漂了,谁知道趁着这股东风,还连本带利都给我要回来了,太感谢了!” 8月17日上午,申请人张某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还特地送来了锦旗。
上世纪90年代,张、武二人因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纠纷案闹到当时的郊区法院(现更名为龙安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都没有拿到本应拿到的剩余货款。23年来,龙安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传统与现代手段并用,成功将44690元案款执行到位。
为有效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的难题,2014年开始,最高法大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正是借助于网络查控系统这一有利抓手,龙安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历时二十三年之久的积案,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