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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奔波忙执行 圆满和解载誉归

发布时间:2017-05-25 18:44:19


2017年524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徐汉生等一行赶赴济源市,执结了一起院长包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王某与济源某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在本院立案之后,依法向被执行单位送达了执行通知等文书,但被执行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又经过多次查询,反馈回来的信息均显示被执行单位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为此,申请人情绪很大,面对此状况徐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讲明利害关系,但效果收之甚微。此时“夏季雷霆”活动开始,此案列入院长包案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与执行干警一块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要求限期结案。

5月24日一大早,干警赶赴济源执行该案,该单位负责人总是找理由进行回避,看到此情形,徐法官向院长报告后,义正言词的告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限制以及故意隐匿财产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将可能构成犯罪后。该负责人同意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并一次性将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上。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案件之所以如此顺利,离不开我院对案件不泄的努力和对当事人的耐心引导,更离不开我院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牵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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