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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心切反复试探伸黑手,血浓于水叔婶求情法轻饶

  发布时间:2009-09-23 08:43:54


父母和叔婶因琐事吵了几句,不明所以的儿子廖某事后看到自己的父亲独自落泪,觉得家人受了委屈,便趁叔婶都不在家,经反复试探后,先是打伤叔叔家的儿子,后抢劫8312.5元挥霍一空。案发后,叔婶念及亲情,向法院请求从轻处罚。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综合考证,以抢劫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93月份,被告人廖某的父母与其叔婶因琐事发生争执而导致廖某之父很伤心。411930分许,廖某来到其叔叔家,发现家里只剩下弟弟一人时,遂产生报复心理,想要替受委屈的父亲出口气。

为了确保事情万无一失,廖某先后以借塑料袋装东西为由,经反复试探,确定仅剩弟弟一人在家时,突然掐住正在看电视的弟弟的脖子,并随手拿起茶几上的瓷碗砸向弟弟的头部。当挣扎中的弟弟被廖某夹着带到里屋的时候,他看见了叔叔平日放钱的盆子。想到父母受到的委屈,便抓了里面的8312.5元钱,放开弟弟跑了。

廖某的叔叔得知消息后,一气之下报了警。但思前想后,觉得两家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廖某的父亲也生病住院了,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就这样把侄子送进监狱,等于给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以不堪承受的一击。于是,廖某的叔婶二人共同为廖某求情,请求对廖某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核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在审理期间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且已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不再要求退赔损失,并要求对被害人从轻处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邢黎静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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