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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多措并举预防消极执行

发布时间:2016-12-07 16:11:01



 2016年1118日晚,龙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精神,我院主管执行院长与执行干警一同针对消极执行加班加点展开讨论,对我院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执行进度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执行局每月专门抽出时间召开例会,要求全局干警参加。在加强执行干警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的同时,强化思想政治学习,并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工作,纠正在工作中存在影响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消极行为,提高执行干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避免产生消极、厌烦情绪。

二是实行预警制度。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行为进行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缩小执行干警的消极执行空间。主要是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体系。由执行局局长负责对所有案件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催办。信息管理员则具体负责向案件承办人发出超期预警通知,承办人需提出不能执结的理由,书面报请局、分管院领导审批。以此来提醒执行干警程序意识、时效意识,避免产生“抽屉”案的现象。

三是推行“碰头会”制度。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为了帮助每位执行干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案件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采用“碰头会”制度。执行局局长亲自召集全体执行人员共同研究对策,集中集体智慧,制定周全解决方案,防止执行干警因遇到困难产生抵触情绪,造成案件久拖不执。

四是穷尽执行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深挖细查,加强反规避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用好用足用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穷尽执行程序,严格适用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条件和程序,以解决矛盾为目标,力争标的到位,案结事了。

五是严格奖惩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执行差评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执行案件通报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建立案件执行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执行不规范、消极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做到奖罚分明,防止消极执行的发生。

为了切实预防消极执行现象的发生,有效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龙安执行干警一直在行动!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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