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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送款上门践行 “执行法官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6-12-07 16:01:51


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江华与李建民一行两人冒雨赶赴开发区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送去执行款12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树立了执行法官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据悉,信用社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向龙安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接收案件后,龙安法院的执行干警通过与信用社沟通,针对信用社多起案件,进行商讨研究后,把信用社的多起案件进行组团式集中执行。兵分多路向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同时向被执行人充分讲解近期高院开展百日执行风暴的高压态势及拒不履执行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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