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龙政法(2009)51号“关于成立大华商贸城与商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2009年9月9日下午3:30分,龙安法院副院长刘振华、刘渊带领民一庭、民二庭庭长及四名法警准时来到大华商贸城,参加旨在解决大华商贸城与商户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的诉前座谈会。
座谈会开始后,刘振华副院长首先向大家讲明法院此次召开诉前座谈会的目的,主要是想听听商户的意见,分析双方纠纷产生的原因。刘渊副院长也作了讲话,让大家放下思想包袱,不要有什么顾虑,要畅所预言,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座谈会上,六名商户代表分别发言,讲了他们目前经营不景气状况,以及欠交租金的原因,主要在于大华商贸城未按承诺进行广告宣传,未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管理不规范等。刘振华、刘渊两位副院长就商户代表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一一予以详细解答;对于一些有待核实的问题,告知商户代表可以写成书面材料,以便于更好地解决问题。
座谈会一直持续到晚上六点多才结束。通过这次诉前座谈会,使法院提前了解了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防止了双方矛盾激化,为下一步协商解决问题打下了良好基础。这次诉前座谈会收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