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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多措并举 落实立案登记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9 17:36:04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逐步探索出五项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切实纠正了之前对“登记制”的片面理解、机械操作问题,有效加强和提升了立案登记制工作。

    一是加强服务,规范行为。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能够当场立案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不能当场立案的一律接收诉状,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坚决杜绝立案不设防的情况的发生。二是规范流程,服务群众。在立案窗口设立立案快速通道,并大力推行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积极探索和完善救助工作新机制,对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杜绝推诿扯皮。三是多元调解,化解纠纷。尊重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裁决等多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正确处理好诉前调解与立案之间的关系,不断推动诉前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运行。四是制裁违法滥诉。依法维护立案登记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一旦发现将严厉制裁。五是规范流程,一站服务。改善窗口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对诉讼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纪律、规范着装、精神风貌、服务态度及大厅环境卫生等方面严格要求,确保诉讼服务工作“做到最好、干到极致、成为样板”,不辱使命。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以上措施实施立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共5660件,当场立案率91%,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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