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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理性消费 避免上当受骗

龙安区法院“3•15”走近消费者普法

  发布时间:2016-03-15 16:59:55




    今天是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5日上午,龙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在工贸中心设立咨询台,针对近年来日益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和其他形式的欺诈消费者的犯罪行为,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进行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干警们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消费维权常识、典型案例的同时,反复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中,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不要被商家天花乱坠的广告迷惑,也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上当受骗,不断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免受侵害。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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