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随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流动大、管理难度大、稳定性不强
建议
在随机抽选前,增加网上自主报名环节,然后再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最高法在10个省(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阳市中级法院是我省唯一参与试点改革的中级法院。如今,这项全省瞩目的改革工作已经推进半年有余,成效怎么样?取得了哪些成绩?有没有困难和问题?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记者专访了省人大代表、安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程慎生。
程慎生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做好选任工作,安阳市中级法院精心研究,大胆探索,由公安机关负责对安阳全市576万常住居民年龄、犯罪记录等因素进行电脑筛查,并经过严格资格审查,最终确定300人为人民陪审员正式人选。
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是改革试点中的另外一个重点。“候选人对象信息不全,没有联系方式,有的地处偏远农村,有的长年在外务工。我们倾全市法院之力,会同司法局,借助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走村串户,克服困难,加班加点,想方设法,面对面地资格审查。”程慎生说。
程慎生说,在人民陪审员陪审模式探索中,他们主要从两个方面着力:
——明确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并设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数量上限为20件,实现均衡陪审,杜绝“驻庭法官”、“陪审专业户”问题,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
——考虑到中级法院一审案件一般为影响较大或案情重大,由4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更能体现民众参与和司法民主。于是采取了“3+4”的大审判模式(即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和“3+6”的审判模式(即由3名法官和6名人民陪审员组成9人合议庭)。从而既保障了审判效率,又保障了司法的民主与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是改革就会有困难,程慎生坦承,目前遇到的问题一个是随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流动大、管理难度大、稳定性不强。另外一个就是实际审判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区别难度大,对人民陪审员认定事实权利的实现带来一定困难。
为此,程慎生建议上级法院组织审判专家,借助高校师资力量,对审判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界线进一步规范明确,确保人民陪审员事实审职权的实现。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在随机抽选前,增加网上自主报名环节,然后再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自主报名方式,说明人民陪审员从主观上有履职的意愿,这样可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减少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