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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母女车祸受伤 法官倾情保障留守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2016-01-21 18:40:12


    近日,龙安法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的受害人张某某为聋哑人,丈夫长年出外打工,独自带着女儿生活。2014年11月7日20时,张某某骑电动车在去送女儿去幼儿园的路上,在文峰大道与一轿车发生相撞,导致张某某头部、胸部和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和女儿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车主以轿车有保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为由一推了之。住院4个月后,张某某无奈之下来到龙安法院起诉。立案庭的法官们立即热情接待了这位特殊的当事人,由于张某某有语言障碍,没有办法交流,法官们想方设法通过对照口型知道了她的来意后,不厌其烦地指导她整理材料、收集证据,并按照“四快两免”为她办理了相关立案手续。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立即为她联系了法律援助和手语翻译,由于张某某不会正规的聋哑手势,平时在家里与家人只会简单的手势沟通,为充分保护她的合法权益,法官又主动联系她的母亲来参加庭审,以便在审理中查明事情真相。由于张某某头部受伤,脑部神经受到严重损害,经常头疼、恶心,情绪不稳定,集中精力时间有限,主审法官又主动和对方代理人做工作,适当放缓庭审节奏,以便案件能顺利审理。之后,法官又积极给车主和保险公司做工作,为其先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和赔偿款,并于近期达成了赔偿协议。事后,张某某家长激动地说:“龙安法院人性化办案,切实了保护了聋哑人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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