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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副院长带头审理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6-01-21 10:12:17



    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渊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该案原告王某某在被告安阳某有限公司处工作,被告于2014年5月23日以原告旷工15天为由作出了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原告遂以被告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且未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通知原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前,该案合议庭法官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被告答辩后,担任本案审判长的刘渊院长准确的归纳了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进程流畅、井然有序。

    自全省法院深入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龙安区法院高度重视,院领导多次深入审判一线带头办理案件,为全院法官作出榜样、树起标杆。切实的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在这个冬天让农民工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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