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人民法院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重大课题的中标结果,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郝兴军与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刘振红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基层法院民事司法鉴定制度实证研究》成功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第3项审判理论自选课题。这是龙安区法院建院以来,第一次成功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课题,也是安阳市法院系统在本次竞标中唯一一个中标的审判理论自选课题。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课题于6月10日发布后,全国法院和教学科研部门共有183家单位和个人申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分别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遴选提出了15个司法调研重大课题、1个司法调研重大委托课题、15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15个审判理论一般课题和18个自选课题的推荐中标人选。
郝兴军自2008年4月担任龙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以来,长期工作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在审判岗位上,身先士卒,带头办难案,解难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注重理论专研,利用自身深厚的法学功底,思考研究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勤于笔耕,多次在报刊上发表调研理论文章,也数次获得了优秀重点调研课题、全市法院案例编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此次申报中,郝兴军庭长和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刘振红共同携手,申报资料准备充分,前期论证严谨周密,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形成了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科研资源的强强结合,受到最高法院评选组的充分肯定,最终得以顺利中标。这也得益于龙安区法院长年来重视调研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尤其对调研骨干实行在政策上倾斜,待遇上优厚,书籍购买上优先等制度,在全院已初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